本报讯 记者樊哲高报道: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通气会,部办公厅、产业政策司、运行监测协调局等司局的领导通报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有关情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向社会全面解读文件精神,宣传淘汰落后产能的重要意义,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上来。二是分解落实2010年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部正在与各省进行研究协调,要求各地尽快提出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计划,拟于近期将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三是研究建立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等国务院17个部门,提出了淘汰落后产能部际协调小组组建方案,目前正在报国务院批复。四是进一步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一方面做好部牵头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完善工作,包括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制定和完善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落后产能界定标准;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加强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另一方面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完善限制落后产能生产、支持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措施。五是拟召开全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贯彻落实《通知》和国务院部分省(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各地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经验和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要求,部署淘汰落后产能具体工作。六是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通过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对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导。目前正在结合国务院节能检查考核,对2009年各省淘汰落后产能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办法。同时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会议指出,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要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政策约束、政策激励和监督检查机制。当前要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切实完成国务院提出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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